速看: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 保险公司产品竞争优势将成为“制胜”关键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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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指出,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养老保险包括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是将金融各业置于同一养老金的政策框架下,展开竞争。尽管商业保险在养老金融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银行、证券、信托、基金旗下的个人养老金也都有很强的吸引力,谁能胜出,要看产品和服务创新的能力。为此,保险公司应在产品、渠道、人力、系统等方面做好准备,至少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根据银保监会已经在行业内发布的《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其后续的正式实施文件和细则设计适合政策要求和客户需要的养老保险产品,并准备好各营销渠道的支持。二是做好与监管部门的对接,积极参加征求意见的决策过程,并根据政策要求,查缺补漏,尽量满足监管部门设定的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要求。三是做好与合作银行的预先对接,因为养老金账户和资金账户都是银行开设的,为抢占先机,这一步工作需要提前去做。四是与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并运营保险行业平台的部门做好对接的准备。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也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应做好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特别要注意突出与银行、理财公司、基金公司类似产品的竞争优势;同时,做好营销渠道选择与营销队伍建设。
除产品、承保、精算、投资等方面,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主任王绪瑾还特别提到要做好客户服务。保险是服务行业,服务核心在于人员质量,应制定一系列制度流程,注重人员培训,避免摩擦,提高运行效率。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到,作为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国民养老保险高度重视个人养老金业务,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多次开会研讨个人养老金政策,积极做好个人养老金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产品方面,加速产品开发,丰富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全力开展个人养老金产品准备工作,让更多客户享受政策优惠,积累养老储备;研发微信小程序,依托行业大数据支持个人及家庭一键开展基本养老金(第一支柱)、职业养老金(第二支柱)退休后领取金额测算。针对已发售的养老金产品,研发智慧试算工具,支持客户自主灵活规划产品交费、领取方案,“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
在系统建设方面,提前规划、高效推进,建成专业信息系统,采用敏捷、开放、创新的技术架构,有效支撑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研发及业务运营。通过个人养老金保险中台快速实现了与多家银行、行业信息平台的快速对接及测试。目前,作为首批入选四方联测的保险公司,正在积极参与人社部、行业信息平台、合作银行的联合测试工作。目前,国民养老保险正在积极拓展银行代销渠道,已与近20家银行建立合作,将全面落实个人养老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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